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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人民法院深度 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时间:  2022/9/8 13:12:42  

        推进人民法院深度 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李永军 侯军亮


        人民法院要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将司法资源延伸至基层治理最末端,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1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建立起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为实现这一目标,人民法院要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将司法资源延伸至基层治理最末端,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要凸显司法审判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兜底作用。司法是纠纷化解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案件办理上,人民法院要不断提升案件审判质效标准。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纠纷解决需求,人民法院要整合法院内外解纷资源,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以司法建议、分析报告等形式,推动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通过发送司法建议、发布典型案例、培训授课等方式,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推进行政争议在法庭内和法庭外的化解方式,督促相关部门正确履职,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要发挥人民调解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能动性作用。人民法院要达到深度参与社会治理的目标,需要重视人民调解的重要作用。要坚持“法为上、理为先、和为贵”理念,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调处,实现“发现在小、控制在早、处置在好”。此外,还要积极与司法所、社区、综治中心、矛盾调处中心等部门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建立社会矛盾调解微信工作群,简单纠纷先行引导当事人到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根据案情需要也可由法官或法官助理参与调解,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出具司法确认文书或调解书,从源头化解纠纷。


        要重视典型案例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普法宣教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对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人民法院的许多裁判案件都蕴含着巨大的法理资源,蕴含着天理、国法与人情的辩证统一,具有极强的现身说法与普法警示作用,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它们无疑是最好的普法材料。作为法治宣传的生动教材,人民法院利用每一个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能够让更多基层干部群众受到警示教育和启发,有利于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有效途径就是把基层社会治理纳入法治轨道,强化司法资源在保障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作为推动社会治理进步的重要力量,人民法院要找准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切入点、着力点和侧重点,有效参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更加有力地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李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