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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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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办发布《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

        时间:  2020/7/29 11:24:05  
        国办发布《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
         
        满足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
         
        ●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为“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等六部分,对于时下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不回避不推诿,务实简洁,直指要害
         
        ● 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要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
         
        ● 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
         
        □ 本报记者 万静
         
        7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点》分为“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等六部分,对于时下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不回避不推诿,务实简洁,直指要害。
         
        据了解,国办已连续9年发布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信息公开办在组织起草《要点》的过程中,注重与中央改革办正在研究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做好衔接,同时也注重对往年工作要点的历史延续,从实际出发,听取各方意见,在《要点》中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导向,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以用权公开为导向
         
        聚焦关键环节岗位
         
        《要点》提出,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要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地方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按权限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特别引人注意的是,注重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的落实,是此次《要点》强调的内容。根据《要点》,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以用权公开为导向,重点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于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同时抓紧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是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应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
         
        对此,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分析指出,权力的腐败是通过权力寻租形成的。在我国,大部分权力集中在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对于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反腐败应从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入手,这才是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提高了政务公开监督机制的效率和效果。
         
        此外,《要点》还提出以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国务院司法行政工作主管部门要在2020年底前集中统一对外公开现行有效行政法规,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各级政府部门要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2020年底前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逐步整理形成本级政府和本系统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大政策解读力度
         
        积极助力六稳六保
         
        “六稳六保”是今年两会频频出现的热点话题,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拓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充分阐释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有效提振市场信心。
         
        为此,《要点》积极助力落实“六保”任务,提出要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紧紧围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尤其要加大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运行,中央和地方陆续出台相关财税政策,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据财政部对外披露的数据,截至3月初,各级财政安排疫情防控资金达到1087.5亿元。这千亿资金该如何使用和监管,考验着各级政府的能力和智慧。对此,业内人士建议,各地方应该细化救助或者资助的标准,而且要体现一定的公众参与性,以减少基层的执行难度。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要点》提出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
         
        注重政务公开工作的便利化程度,是国办历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强调的内容。今年也不例外,《要点》强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特别令人惊喜的是,《要点》还专门提出要提高经济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提升经济政策发布质量,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注重提升经济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
         
        在中国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重大成果的前提下,复工复产、帮助企业摆脱困境走上经营正常轨道是当前的主要任务。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密集出台各项扶持企业的减税优惠政策,及安排就位各项保障补助资金。但是这么多钱、这么好的政策如何公平而有效地落实下去,使得所需企业真正享受到,这需要广大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对国家政策准确把握和有效执行。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认为,目前监管各项保障补助资金和财税优惠政策落实的难点有两个:一是标准的问题,比如说税收优惠、财政的贴息物资采购政策的适用范围,使用的方向、补助对象申报的流程等,该按哪些操作规程标准来进行,这些都需要出台明确的标准;二是范围的问题,对于复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来说,国家的财税优惠政策如何保证社会效益,哪些是属于生产经营重要防疫物资的企业,哪些是需要国家财政支持的重要民生产业,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明确。
         
        密切关注舆情动态
         
        及时发布疫情信息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强调,要正视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群众的关切,增强及时性、针对性和专业性,引导群众增强信心、坚定信心。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保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多地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强化权威信息发布。
         
        对此,《要点》提出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解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地区、本部门重要工作举措,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
         
        同时,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
         
        《要点》强调,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的同时,也要严格依法保护各项法定权利。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要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
         
        落实主动公开要求
         
        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加强制度执行是《要点》的主要特色。
         
        2019年5月15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该条例自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后迎来的首次大修。根据新条例规定,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的规定执行。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制定专门的规定。
         
        此次《要点》提出要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授权,按照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着手研究制定或者修订教育等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门规定,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体系。通过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监管效能提升。
         
        根据《要点》,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2020年底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建设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对此,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吕艳滨认为,新条例要求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公布统一格式,其目的在于改变长期以来各地政府机关政务信息发布标准、口径不一致等问题。通过统一的格式和要求,方便社会分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数据,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管理。
         
        此次《要点》仍然坚持这一点,提出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辅助决策能力、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李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