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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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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迅速开展全省“打四非、查四违、把四关”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时间:  2014/8/22 11:08:55  
        甘公交传发〔2014〕238号
         
        各市、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甘肃矿区、民航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各支队: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安委会第三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公安部交管局“7·28”、厅交管局“7·24”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沪昆高速公路湖南邵怀段“7·19”特大事故教训,切实遏制和有效防范客运和危化品运输重特大交通事故,厅交管局决定从7月28日起至8月31日,在全省部署开展“打四非、查四违、把四关”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平台,加强各职能部门联勤联动,通过开展“打四非、查四违、把四关”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整治道路旅客运输和危化品运输违法行为。“打四非”是指:打击非法改装伪装危化品运输车的行为,打击危化品生产、销售企业为不具备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灌装危化品的行为,打击不具备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运输危化品的行为,打击不具备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押运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行为。“查四违”是指:查处客运车辆违反夜间停运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严重交通违法、违反动态监控制度的行为。“把四关”是指:严把七座以上客运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
         
        (一)“打四非”重点实施好以下工作措施。
         
        1.迅速清理查处危化品企业无资质、车辆无运输许可、驾驶人和押运员无从业资格的违法行为。要立即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联合对辖区所有危化品运输企业开展清查行动,全面清理查处不具备从业资质的企业、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不具备从业资格的驾驶人和押运员;全面清理查处主体责任不落实、对危化品运输全过程不履行动态监控职责的运输企业,安全技术状况不符合标准的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掌握专业知识、无视安全的驾驶人、押运员;全面清理查处罐体不合格、罐体与危化品运输车不匹配的安全隐患。对不具备从业资质的企业、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不具备从业资格的驾驶人和押运员,一律交由交通运输、安监部门依法取缔;对逾期未检审的车辆和驾驶人,一律停运责令参加检审;对不掌握专业知识、安全意识差的驾驶人和押运员,一律停业进行培训;对不合格、与车辆不匹配的罐体,一律停运限期整改;对未落实安装使用动态监控设备和相关监控管理制度的企业,一律依法处罚并严肃追责。
         
        2.迅速清理查处为非法运输危化品非法改装车辆、罐体违法犯罪行为。要立即会同交通运输、工信、质检、工商、安监等部门,对本地区所有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和车辆维修单位、厂站、处所等开展明查暗访,实施联合突击清查行动,全面清查改装、维修、销售记录,严厉打击非法改装危化品运输车、非法改装伪装普通货车用以运输危化品的违法行为。对存在非法改装、伪装行为的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和车辆维修单位、厂站、处所,坚决依法严惩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同时,要对非法改装、伪装车辆所在的企业、货主及驾驶人进行严厉处罚。
         
        3.迅速清理查处非法灌装、非法运输危化品的生产、销售、运输企业。要立即会同交通运输、安监、工商等部门,对本地区所有危化品生产、销售企业的生产、销售台账和灌装危化品记录开展一次全面清查,严厉查处和坚决取缔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和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承运危化品的违法行为;对危化品生产、销售企业为非法承运的企业、车辆非法灌装危化品的,一律依法严惩,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法律责任。
         
        4.迅速清理查处非法装载危化品出站上路违法行为。要立即会同交通运输、安监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对本地区所有危化品装载和发货的企业、场站、处所危化品运输车出发上路前装载合法状况进行清查,严厉查处无有效从业资格证、行驶证、驾驶证的“三无”车辆、驾驶人、押运员非法运输行为,严厉查处“大罐小标”、超载运输危化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危化品运输车未按规定悬挂或喷涂车身反光标识和警示标志的行为,坚决将隐患消除在出发地、上路前。同时,各地要加大危化品运输车通行秩序整治力度,严查危化品运输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速、疲劳驾驶、沿途非法装卸危化品等违法行为。
         
        (二)“查四违”重点实施好以下工作措施。
         
        1.集中开展严查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运输行为的行动。从即日起,各地要调整勤务安排,加大夜巡夜查力度,依托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安全服务站、临时执勤岗点等,集中对长途客车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运规定,继续违规运行的行为开展严厉查处,坚决禁止其继续行驶。对行动中查获的凌晨2时前无法抵达目的地且不属于接驳运输试点车辆,要及时引导至安全的停车地点进行休息,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及其所在的运输企业,督促调整客运班线发班时间;无法调整的,建议交通运输部门予以停班。
         
        2.集中开展严查违规接驳运输行为的行动。各地要组织力量开展集中巡查,认真查验接驳运输车辆随车携带《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标识》和《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行车单》,严厉查处未随车携带接驳运输的相关标识、行车单,以及使用伪造、假冒的接驳运输标识、行车单非法从事夜间客运的行为,严厉查处接驳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在指定接驳点更换驾驶人的违规行为,对查获的违法违规从事接驳运输的客运车辆,一律引导至安全地点强制停车休息,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取消其接驳运输资格,同时要将该车信息及所属运输企业信息立即上报厅交管局秩序处。
         
        3.集中开展严查客运车辆“三超一疲劳”严重违法的行动。要坚持现场执法为主、非现场执法为辅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将警力、警车、测速设备等投入到路面,并充分利用公路监控系统、缉查布控系统等,综合采取定点测速、流动测速、区间测速等手段,严查超速违法行为,特别要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夜间限速的规定,确保不超过日间限速的80%。要严查客运车辆疲劳驾驶行为,发现有疲劳驾驶嫌疑的,要及时引导至安全地点进行休息,确保驾驶人连续驾车日间不超过4小时、夜间不超过2小时。
         
        4.集中开展严查违反动态监控制度行为的行动。要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对客运企业开展联合突击清查,对未贯彻执行三部局《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规定》的客运企业,一律依法处罚限期整改;对不履行客运车辆动态监控职责、内部安全管理不到位、制度不落实的企业,要坚决停业整改,属于接驳运输试点企业的,一律取消其接驳试点资格。要开展对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动态监控设备的集中巡查和突击抽查,严查故意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违法行为。至8月底,对客运企业的夜间监控记录抽查率要达到100%,已安装使用动态监控设备的客运车辆在线率、设备完好率要达到100%。
         
        (三)“把四关”重点实施好以下工作措施。
         
        要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六必查”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停车登记检查制度,严把出站、出城、过境、上高速“四关”,认真核查客运车辆乘载人数,发现超员违法的,一律卸客转运,并对驾驶人予以严格处罚,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对车辆所在的运输企业、经营管理者依法予以惩处,做到“一超三罚”。发现驾驶人准驾车型不符的,要对驾驶人处罚后移交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卸客转运;对连续发生违反夜间通行规定的客运企业,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二、工作要求
         
        (一)迅速行动,落实工作措施。各地要立即将部局“7·28”视频会议等要求向公安机关领导报告,按照部署迅速行动,认真组织好7月28日至31日晚上10时后全国集中行动。专项行动期间,每周三为全省集中统一行动日,各支队要结合实际,组织好全省集中行动。要曝光一批查获的典型违法案例,公布一批违法严重的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危化品生产、销售、运输企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厅交管局每半月通报一次全省专项行动战果,同时,将对查处情况进行统计排名,末尾全省通报,督查查处不力的地区。
         
        (二)加强督导,整治突出问题。厅交管局将从局机关和18个支队抽调人员,组成18个工作组,进行交叉检查。各支队、大队领导要带头上路,班子成员除值班领导外,要全部下到一线,对各地行动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对重点地区进行蹲点督导,及时发现和梳理源头和行业管控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三)严格执法,从重处理管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四非四违四关”问题,各地要坚决零容忍,严格依法从重处罚,可以并处吊销的一律吊销,可以并处拘留的一律拘留。凡是发生涉及危化品运输车、客运车的翻、撞、烧事故,无论是否造成人员伤亡,都要严查事故原因和问题,坚决倒查责任追究到底。要充分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信息。为及时总结工作、反映战果,请各支队组织专人认真做好统计汇总工作,按要求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和统计表。
         
        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14年7月28日
         
         
         
        来源:甘肃长安网
        责任编辑:马 静